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司《关于做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93号)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二五”重大项目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通知》、《重大项目总体方案》)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计划及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012年度科研工作计划的基本体例和内容如下:
1、2012年度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包括基地重大项目和基地自设研究项目;
2、年度学术会议安排和主题内容;
3、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活动安排;
4、数据库、网站、学术刊物、资料建设等方面的有关措施;
5、本年度经费预算。
二、年度基地重大项目
1、各重点研究基地要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安排,申请设立2012年度1-2个重大项目。
2、基地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3、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重大项目。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结项证书。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
三、其他有关要求
1、请学校社科(科研)处汇总本校所有基地的2012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各1份),加盖学校公章,非教育部直属高校需另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于10月15日前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传真:010-58803011。
2、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moesk@bnu.edu.cn(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学校2012年度基地科研工作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请来电或登录社科网查阅确认材料接收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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